本文重點摘要

教育部有哪些研習規劃? 什麼是A1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、A2數位學習工作坊(二)?

資料來源: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架構(113.9)

本案參加人員?

依據臺教資(三)字第1112703828號函,問題九之問覆內容

國中小編制內教師113年達100%;鐘點教師、幼兒園教師除外,但也鼓勵參加。

學校完成的研習比例要到哪裡查詢呢?

A1、A2研習人員排除職稱清單及各校編制內教師達成率清單,請參閱連結(https://bit.ly/yilanA1A2

學校人員達成狀況查詢方式

請各校具有研習系統管理權限人員(教務主任及課研組長)登入 EIP→教師研習2.0→進修類別統計→A1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/ A2數位學習工作坊(二)。查詢各校完成研習比例。

學校的A1 A2參與名單有誤,該怎麼辦?

系統是以EIP人事管理系統裡的「工作單位1職稱」為計算基準,請學校EIP的人事管理人員協助調整教師EIP人事管理系統裡的「工作單位1職稱」。

為使研習系統資料正確統計,請學校的EIP「人事資料及EIP權限維護」管理權限人員(例如:人事主任),依照學校編制調整系統內名單,請確實將編制內懸缺代理教師的「工作單位1職稱」調整為「教師」或擔任的行政職稱。增置員額代理代課教師職稱請選用「代理教師」或「代課教師」。

人事調整完職稱,系統不會立刻調整,人事系統與研習系統隔日會同步一次。

研習系統排除計算的職稱如下:代理教師,代課教師,工友,教學支援,教保員,兼任教師,幹事,護理師,臨時人員,幼兒園教師,約聘僱人員,人事主任,實習教師,教師助理員,事務組長,幼兒園主任,專任運動教練,廚工,會計主任,學校教育人員,出納組長,文書組長,幼兒園代理教師,人事,助理員,會計,英語協同教師,營養師,教保組長,出納,教育處人員,主計,教育人員(留職停職),幼兒園代理主任,執行秘書,教育人員(借調),護士,社工師,心理師,替代役人員

各校應完成任務?

  • 編制內教師三年內(113年)完成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及(二)課程培訓。
  • 編制內10%教師每年完成A3數位素養相關議題研習。
  • 每校每年辦理公開授課一場。
  • 每校每年參加一場跨校(或跨縣市)公開授課一場。

到哪裡可以參加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、(二)

教師可以參加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(課程發展科、國教輔導團、教網中心)辦理的研習,學校也可以自行規劃邀約合格講師辦理研習。各校如自辦A1、A2研習,辦理講師需邀請教育部核定之合格講師。合格講師名單詳連結說明:https://adl.edu.tw/lecturer.php

教師也可以參加線上課程請參閱下方連結:

(1)A1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-均一平台研習:https://reurl.cc/3XA62l
(2)A2數位學習工作坊(二)-學習吧:https://reurl.cc/6v9evV

我要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參加過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或數位學習工作坊(二)?

老師可以到EIP→研習系統2.0查看。

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和數位學習工作坊(二)在研習會在研習類別裡呈現。

我是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參加其他縣市的數位學習工作坊,研習怎麼認定?

請學校負責研習系統的人員(教務主任或課研組長)依照說明文章更改研習類別。

說明文章:A1 A2數位學習工作坊在《教師研習2.0》更改研習類別的方式

如果以上文章無法解決,請老師到 e客服 → 新增叫修→主類別「研習」→次類別「研習2.0及在職進修網」→ 問題描述的地方寫下您的姓名,和您參加全教網研習的日期和研習名稱,也請附上全教網研習的截圖

沒上過A1研習的,可以去上A2嗎?

可以,A1、A2為兩獨立研習,並無順序之分。

109、110年參加過A1、A2的教師,今年要再上一次嗎?

不用,曾經參加過研習即可。

辦理研習或參加研習時,要注意什麼呢?

學校辦理研習時,請注意二個部分。

一、依教育部112年10月17日臺教資(三)字第1122704081號函,宜蘭縣112年第二學期辦理A1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請以實體3小時課程進行。
二、研習名稱是否正確,正確範例如下圖。
三、講師是否為合格講師。 講師需為教育部合格講師方可採計,如經教育部查核講師非合格講師將取消該場次A1、A2研習類別認定,不另行通知。

在教師研習2.0開設研習後,請記得選取研習類別

我還有其他問題

請老師透過本縣教育處教育資訊入口網(EIP)E客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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