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重點摘要

教育部有哪些研習規劃? 什麼是A1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、A2數位學習工作坊(二)?

資料來源: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架構2.0

本案參加人員?

依據臺教資(三)字第1112703828號函,問題九之問覆內容

國中小編制內教師113年達100%;鐘點教師、幼兒園教師除外,但也鼓勵參加。

學校的A1 A2參與名單有誤,該怎麼辦?

系統是以EIP人事管理系統裡的「工作單位1職稱」為計算基準,請學校EIP的人事管理人員協助調整教師EIP人事管理系統裡的「工作單位1職稱」。

人事調整完職稱,系統不會立刻調整,人事系統與研習系統隔日會同步一次。

各校應完成任務?

  • 編制內教師三年內(113年)完成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及(二)課程培訓。
  • 編制內10%教師每年完成數位素養相關議題研習。
  • 每校每年辦理公開授課一場。
  • 每校每年參加一場跨校(或跨縣市)公開授課一場。

到哪裡可以參加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、(二)

教師可以參加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(課程發展科、國教輔導團、教網中心)辦理的研習,學校也可以自行規劃邀約合格講師辦理研習。

我要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參加過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或數位學習工作坊(二)?

老師可以到EIP→研習系統2.0查看。

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和數位學習工作坊(二)在研習會在研習類別裡呈現。

我是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參加其他縣市的數位學習工作坊,研習怎麼認定?

請學校負責研習系統的人員(教務主任或課研組長)依照說明文章更改研習類別。

說明文章:A1 A2數位學習工作坊在《教師研習2.0》更改研習類別的方式

沒上過A1研習的,可以去上A2嗎?

可以,A1、A2為兩獨立研習,並無順序之分。

109、110年參加過A1、A2的教師,今年要再上一次嗎?

不用,曾經參加過研習即可。

辦理研習或參加研習時,要注意什麼呢?

學校辦理研習時,請注意二個部分。

一、依教育部112年10月17日臺教資(三)字第1122704081號函,宜蘭縣112年第二學期辦理A1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請以實體3小時課程進行。
二、研習名稱是否正確,正確範例如下圖。
三、講師是否為合格講師。 講師需為教育部合格講師方可採計,如經教育部查核講師非合格講師將取消該場次A1、A2研習類別認定,不另行通知。

在教師研習2.0開設研習後,請記得選取研習類別